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 年 04 月 26 日 浏览次数:1416
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从2016年5月3日(周二)起,将机关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请机关各部门遵照执行。各服务单位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各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调整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