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务劳资部 发布时间:2016 年 11 月 18 日 浏览次数:1469
公司(中心)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接公积金汉江集团办事处通知,2016年度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的工作已展开,请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各项资料至财务劳资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物业费提取工作的通知》(汉公办[2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