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 年 09 月 30 日 浏览次数:1751
关于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集团各成员单位:
根据长江委普法办《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集团公司党办下发了《关于印发〈汉江集团公司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办发[2017]12号),要求集团公司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参加竞赛活动方法及步骤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8-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9-10月为网站竞赛期。2017年9月1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可登录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
二、竞赛入口
(一)、直接点此链接进入: http://www.legalinfo.gov.cn/zhuanti/node_87301.htm?node=74389
(二)百度搜索关键词:中国普法网,在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网站顶部中间,有“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图片链接,点此图片链接后,在网页中间有网站参赛入口和微信参赛入口,推荐使用网站参赛,点击此处进入。
三、竞赛办法
(一)网站竞赛办法:
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
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
可以多次参赛,每次重新获得试卷,试题不同。成绩以本人最好成绩为准。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二)微信竞赛办法:
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日—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天可答题一次,不可重复进行答题,每月答对15题即可参加抽奖。
四、奖项设置
(一) 网站竞赛结束后,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5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二)微信竞赛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5题以上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五、参赛人员范围
参赛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集团各成员单位党员干部。其中,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司属各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为必须参赛人员。
六、学时计算
参赛人员注意保存本人注册信息和成绩截图,由各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参赛资料,经公司普法办审核后颁发学法合格证书,折算20个学时。(详见党办发[2017]12号)。
集团公司普法办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