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务劳资部 发布时间:2018 年 03 月 26 日 浏览次数:1817 作者:李德蒲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管理模块开具。为确保加油站成品油发票系统升级和新旧发票更换顺利,财务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总局2018年1号公告精神。
一是广而告之,宣传先行。自2018年2月初财务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查阅相关政策解读,并及时告知市场营销部、沿江路加油站和大坝一路加油站,做好新模块上线后期初录入库存数据整理,对新模块上线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
二是有的放矢,组织培训。组织沿江路加油站和大坝一路加油站员工一起参加税务局举办的培训,为加油站相关人员讲解相关政策、系统操作、发票开具及工作要点,就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说明,确保培训实用有效。
三是明确责任,统筹分工。财务部全力做好金税三期、防伪税控、电子底帐等系统的数据维护及成品油信息归类工作,并为两个加油站及时购买金税分盘,安装软件,录入期初库存数据,确保加油站按时完成系统升级工作,顺利开具发票。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电子发票的应用,提升开票效率,助力加油站推出更便捷的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