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电瓶车车牌照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     浏览次数:1566      

保卫处(丹江口公安分局)为更好地服务集团公司职工,准备在集团公司内部为在职职工办理电动车牌照业务,在我单位办理的时间初步定于下周(具体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请需要办理电瓶车上牌的职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购买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合格证(原件)两项有项不能提供,可提供有销售商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3、电动车是裸车无加装装置(下周办理时需现场拍照)。

                            2015年11月10日